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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漳安委督〔2023〕3号

漳安委督〔2023〕3号

 

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常山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10月26日21时17分,李元宝驾驶闽E261V0号小型普通客车沿G228国道从云霄县城往常山方向行驶,行至228国道5394KM+960M路段,在快速车道上追尾碰撞到前方停车等待左转弯的由刘法金驾驶的闽F33122号重型自卸货车尾部,造成小型普通客车2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漳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这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常山开发区管委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以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办审核后,由管委会批复,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请市道安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常山开发区深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道路安全整治,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决定落实情况你区要及时报市安办。你区要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一年内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督办事项完成后,你区安委会应向市安办提出解除挂牌报告,经市安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解除挂牌。

 

联系人:柯仲磊,电话:6037889。

 

 

 

   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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