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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漳安委督〔2024〕1号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6时39分,在诏安县深桥镇万田红绿灯路段,由粤DME68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闽EDA9522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漳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诏安县政府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以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办审核后,由县政府批复,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办。诏安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督办事项完成后,你应向市安办提出解除挂牌报告,经市安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解除挂牌。

联系人:柯仲磊,电话:6037889

 

 

 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43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诏安县安办。

 

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4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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