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造成的伤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15年版《漳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24号)精神,相关部门职责已发生变化;原有《漳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于2015年,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新机构职责下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亟需修订。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漳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分为8个章节和8个附件。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全面分析事故风险。基于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现状,分析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风险,提出配套专业应急队伍、完善应急物资装备配备、推广工艺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完善组织指挥体系。一是优化组织指挥体系。设立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专常兼备、上下衔接、横向协调的组织指挥体系。二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市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做出相应调整,并增设综合协调组、污染监测组、通信保障组、专业处置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
(三)强化应急处置过程管理。聚焦典型事故中反映的问题,优化应急处置流程和过程管理。进一步明确事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增加扩大应急响应、信息发布的要求和形式,规范应急响应调整与终止程序。细化事故的善后处置,增加应急响应结束后开展社会救助与抚恤、调查与评估的内容和流程。
(四)强化应急保障和演练。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增加人员防护保障、电力保障、气象服务保障、疏散避难与安置保障等。明确预案培训宣传、演练、修订、实施等相关程序,强调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每三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调整预案附件内容。一是更新专项指挥部成员名单、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应急救援机构通讯录;二是进一步明确事故信息上报格式文本、事故应急响应流程、现场应急处置要点等,实现科学应对、精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