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突发事件抢险救援行动,有序推动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形成和救援能力提升,结合漳州实际,制定了《漳州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布并作如下解读:
一、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福建省省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共分七章,分别为总则、队伍选定、指挥调动、救援行动、队伍管理、队伍保障、附则,共三十二条。第一章是总则,包含了制定依据、适用队伍、建设要求、适用范围、工作任务;第二章是队伍选定,明确队伍选定条件、申报程序、取缔情形、有效期限;第三章是指挥调动,明确队伍调动权限、跨区调动、跨市调动、调度指令;第四章是救援行动,明确队伍指令发布、任务分工、指挥责任、救援要求、救援终止;第五章是队伍管理,明确队伍管理制度、联动合作、队伍考核、标识权限、队伍报备、信息发布;第六章是队伍保障,明确队伍资金支持、待遇保障、救援补给、费用补助、通行保障;第七章是附则,明确队伍执行规定、管理办法解释和实施日期。
三、其他说明
本办法由漳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24年9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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