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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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2025-12-26 10:03 来源: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主体: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事项及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具体条款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具体负责的部门)

一级

二级

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动公开

政策法规科、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主动公开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第二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主动公开

政策法规科、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政府文件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文件,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重点领域、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社会公益、人事信息、财政资金、行政处罚、其他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公众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四、网站功能。(一)信息发布。4.文件资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应提供准确的分类和搜索功能。如相关文件资料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公开,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机构概况

领导信息

本部门领导信息情况,包括领导姓名、职务、照片、个人简介、工作分工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四、网站功能。(一)信息发布。3.负责人信息。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主动公开

人事教育科、办公室

机构职能

本部门职责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主动公开

人事教育科、办公室

机构设置

本部门机构设置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主动公开

人事教育科、办公室

规划计划

年度规划和总结

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报告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工作进展

工作动态及事项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本部门应急预案等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十二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事故应对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权责清单

 

行政职权及责任事项的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依据等。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第七条: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其权力清单由其上级部门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确认,并在本机构业务办理窗口、上级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布。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财政资金

本部门预算

公开本部门预算

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批准后20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主动公开

办公室(财务)

本部门决算

公开本部门决算

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批准后20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主动公开

办公室(财务)

下属单位预算

公开下属单位预算

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批准后20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主动公开

办公室(财务)

下属单位决算

公开下属单位决算

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批准后20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主动公开

办公室(财务)

行政许可

事项

公开本单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三、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七)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结合实施情况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结果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行政处罚

事项

公开本单位办理行政处罚的事项名称、依据、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结果

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

 

本部门办理的可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复文和办理总体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第三款:对于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采用主动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

主动公开

政策法规科、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九款: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重点领域公开

监督与督办

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十三款: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其他

 

其他政府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十五款: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人事信息

 

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款: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主动公开

人事教育科、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每年1月31日前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机关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的注意事项、办理流程、申请表、办理入口等信息

-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互动交流

 

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信等功能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第四条: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等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回应关切

 

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第四条: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等

主动公开

有关业务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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